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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保年資不浪費,保愈久,領愈多

發表 2013/11/27

自98年1月1日起,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條件已大幅修正,符合請領「老年年金給付」的被保險人,是以實際投保年資計算老年給付金額,無最高發放月份的上限。

也就是說,受僱實際從事工作的勞工朋友,由服務單位參加勞(就)保,不僅享有各項給付的保障,並可累積勞保年資,勞保年資累積越長,退休後每月可領的老年給付金額也隨之增加,年資不浪費,老年生活安心有保障。
 

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,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單位,即為勞保強制投保單位;僱用員工未滿5人者,雖非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,仍得以自願投保的方式為員工申報參加勞保,如不願參加勞保,依就業保險法規定,仍屬強制投保單位,應為員工申報參加就保。
 

春節過後是勞工朋友轉換職場的旺季,勞工朋友選擇新公司就職時,除了考慮工作性質及薪水福利外,更應留意公司有無健全的勞(就)保制度,並特別留意公司是否於到職當日為自己申報參加勞(就)保,以保障自身的保險權益。
 

勞工朋友可透過勞保局提供的查詢管道,如利用自然人憑證上網查詢、利用勞動保障卡透過發卡銀行自動櫃員機查詢、電話查詢及臨櫃查詢等方式,隨時掌握加保資料確保權益。